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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7.10条
7.10 开孔前应对焊接管件、阀门、开孔机等部件进行整体试压,压力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试验压力不小于管道运行压力,最高不超过管道运行压力的 1.1 倍;
b) 关闭全开式通径阀门,泄去开孔结合器的压力,验证全开式通径阀门的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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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7.11条
7.11 带压开孔操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开孔前,对焊接管件、阀门、开孔机等部件进行整体惰性气体置换;
b) 开孔前,打开开孔结合器排气阀,排气完毕后关闭排气阀,然后开孔;
c) 当开孔机切削到预定尺寸后,改用手动操作缓慢进刀,使开孔刀再前进5 mm~10 mm,确认完 全被开透;
d) 完成开孔退刀后美闭全开式通径阀门,泄放压力,回收开孔结合器内介质,拆除开孔机。具体 内容符合 SY/T 6554中开孔作业完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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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1条
8.1 作业结束后现场应清理干净,涉及特殊作业的,应关闭安全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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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2条
8.2 作业完工应进行验收,带压密封部位连续24h无泄漏为合格,带压开孔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现场检查 30 min 无异常,监护人员确认作业现场未留下安全隐患,按要求填写带医密封和带压开孔施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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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3条
8.3 建立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档案,资料保存至隐患消除。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变更审批单、作业委托单;
b) 勘测记录;
c) 作业方案;
d) 安全作业票;
e) 验收记录;
f) 运行状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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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4条
8.4 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隐患消除后,应保留隐患销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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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5条
8.5 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部位应监控运行,定期检查,记录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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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6条
8.6 带压密封部位发生泄漏,经研判风险不可控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果断退守到安全状态,不应再次进行带压密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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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7条
8.7 带压密封部位应及时通过检维修彻底消除隐患。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压力管道,不应采用带压密封作为长周期运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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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0-2025 )第8.8条
8.8 带压开孔部位应及时通过检维修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应根据安全设计诊断评估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