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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7.2.3条
5.7.2.3 企业应对操作班组交接班进行规范管理,将异常工况、现场作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需接续的工作等事项交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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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7.5.3条
5.7.5.3 在异常工况处置过程中,企业应采用视频监控、电子围栏、基于人员定位系统的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防止与处置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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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7.6.1条
5.7.6.1 企业应对现场安全标识、工器具、消防器材及检维修作业现场等实施定置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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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1.1条
5.8.1.1 企业应明确作业许可范围、作业许可类别分级与审批权限等,规范管理作业许可,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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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1.2条
5.8.1.2 企业应对 GB30871规定的特殊作业以及企业认为需要通过许可管理的其他作业实施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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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2.1条
5.8.2.1 企业应在特殊作业实施前开展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当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或发生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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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3.1条
5.8.3.1 企业应设置监护人对实施许可管理的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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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3.2条
5.8.3.2 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功能开展特殊作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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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3.3条
5.8.3.3 企业应组织作业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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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8.3.4条
5.8.3.4 作业完毕,企业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并组织验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