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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1.1条
5.1.1.1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亲自领导并参与建立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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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2.1条
5.1.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做出明确的、公开的安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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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2.2条
5.1.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承诺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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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3.1条
5.1.3.1 企业应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级组织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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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3.3条
5.1.3.3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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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4.2条
5.1.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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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1.5.1条
5.1.5.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根据安全管理需求构建安全生产信 息化智能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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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2.1.1条
5.2.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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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3.3.1条
5.3.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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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 )第5.4.3.1条
5.4.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