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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2.3条
6.2.3 氢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氢气供应方式、压力、氢气加注要求,以及储氢容器工作参数等因素确定。加氢站宜设置备用氢气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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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2.5条
6.2.5 氢气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压缩机进、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压、低压报警和超限停机装置;3 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过高、过低或油温过高的报警装置;4 压缩机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和压力或流量的报警和停机装置;5 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置置换吹扫口;6 采用膜式压缩机时,应设膜片破裂报警和停机装置;7 当采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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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2.7条
6.2.7 氢气压缩机各级冷却器、气水分离器和氢气管道等排出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汇集到冷凝水排放装置,然后排至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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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2.8条
6.2.8 氢气压缩机的运行管理宜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装置(PLC)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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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2.9条
6.2.9 氢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1 设在压缩机间的氢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其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2 当采用撬装式氢气压缩机时,在非敞开的箱柜内应设置自然排气、氢气浓度报警、事故排风及其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3 氢气压缩机的控制盘、仪表控制盘等,宜设在用控制柜或相邻的控制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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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3.1条
6.3.1 加氢站内的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车载储氢瓶的充氢压力确定。当充氢压力为35MPa时,加氢站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为不宜大于45MPa;当充氢压力为70MPa时,加氢站氢气储存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9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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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3.2条
6.3.2 加氢站内储氢宜采用高压氢气储存或液氢储存方式,其他储氢方式应经技术经济论证后采用。加氢站内的氢气储存设施宜选用专用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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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3.2A条
6.3.2A 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温度、储氢量、寿命、使用环境等因素的要求,并有足够的安全裕量,以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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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3.2B条
6.3.2B 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应配备操作参数记录装置,并应对压力、温度和压力波动范围超过设计压力20%的压力波动次数进行实时监测和自动记录。记录装置应满足完好并长期保存上述所有记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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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技术规范(2021版)》(GB50516-2010)第6.3.2C条
6.3.2C 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并应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