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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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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第9.2.2条
压力容器用液位计应当:
1.储存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选用防霜液位计;
2.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位计,选用夹套型或者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
3.用于易爆、毒性程度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的液位计,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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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2012)第10.1.1.1条
液化天然气储罐应配备2套独立的液位计,液位计应能适应液体密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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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液化烃球形储罐设计规范》(SH 3136-2003)第5.3.1条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就地和远传的液位计,但不宜选用玻璃板液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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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安全规程》(GB 11948-2008)第3.11D条
液氯气化器、贮槽(罐)等设施设备的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应装有带远传报警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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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氯气安全设施和应急技术的指导意见》(中国氯碱工业协会〔2010〕协字第070号)第一条
液氯贮槽(罐)液面计应采用两种不同方式,采用现场显示和远传液位显示仪表各一套,远传仪表宜采用罐外测量的外测式液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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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 20507-2014)第7.2.2条
液氯贮槽(罐)的就地液位指示,不得选用玻璃板液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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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 号)
氯乙烯生产企业应对气柜进出口管道、气柜进口气水分离罐设置伴热并保温,确保氯乙烯、二氯乙烷不会在管道内因低温液化积聚;气柜进口气水分离罐应设置远传液位计,及时发现并处理液相物料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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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 号)
1.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
2.对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