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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12.0.9条款:氢气放空管,应设阻火器。阻火器应设在管口处
氢压机顶部放空管没有设置阻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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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储罐阻火器》(GB5908-2005)第7.5.2条
7.5.2 将被测阻火器进口与液压强度试验装置相联,排除连接管路和阻火器腔内空气后,封闭阻火器出口,压力应在 20 s 内匀速增加至 0.9 MPa,保持压力 5 min 后泄压,检查样品。试验结果应符合 6.4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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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3.0.9 条
3.0.9不同压力的空气压缩机串联运行时,应在两台空气压缩机之间设置缓冲罐,并应在后置空气压缩机后设置储气罐。缓冲罐的容积应根据高、低压压缩机之间进、排气流量的平衡需要进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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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4.0.9 条
4.0.9离心空气压缩机组的设备布置型式,应根据结构和安装现场条件等因素确定。当釆用双层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满铺运行层型式,底层宜布置辅助设备,运行层机组旁可作检修场;
2润滑油供油装置应布置在底层,底盘与主油泵入口高差应符合主油泵吸油高度要求;
3机器间底层和运行层应有贯穿整个机器间的纵向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机组旁通道净距应符合压缩机、电动机、冷却器等主要设备的拆装、起重设备的起吊范围、设备基础与建筑物基础的间距等要求;
4在机器间的扩建端,运行层应留出安装检修吊装孔,当底层设备需要采用行车吊装时,设备上方的运行层也应留有相应的吊装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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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5.0.9 条
5.0.9压缩空气站地面、楼面和屋面的活荷载,应根据工艺设备安装和检修的荷载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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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6.0.9 条
6.0.9离心空气压缩机应设置下列控制系统:
1进气调节控制系统;
2机组防喘振控制系统;
3排气稳压控制系统或稳流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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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14) 第9.0.9 条
9.0.9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管道的内壁、阀门和附件,在安装前应进行清洗、脱脂或钝化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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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2.0.9 条
2.0.9空瓶 empty cylinder
无内压或有一定残余压力的气体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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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3.0.9 条
3.0.9氧气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氧气贮罐与可燃气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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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第4.0.9 条
4.0.9用一氧或氮气的制取,其氧气纯度低于95%或氮气纯度低于99.99%时,宜釆用常温变压吸附空气分离系统;吸附剂的再生解吸宜釆用常压解吸或真空解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