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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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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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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第一百零四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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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1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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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1条 3.1特殊作业 special work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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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2条 3.2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fire and explosive area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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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3条 3.3固定动火区 fixed hot work area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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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4条 3.4动火作业hot work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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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5条 3.5受限空间 confined space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注: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答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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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6条 3.6受限空间作业 confined space entry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