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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10.3.7条
液氧排放口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质及一切杂物。液氧排放口附近地面不应使用含有易燃、易爆的材料(如沥青等)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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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11.3条
氮气压缩机间的通风换气次数, 应按室内空气中氧含量不小于 19. 5%的要求确定, 设计时按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 3 次, 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少于 7 次进行计算。 宜设氧含量检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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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12条表5
现场管道和储罐的漆色标识应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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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2.1条 GB50030
厂址应选择在环境清洁地区,并布置在有害气体及固体尘埃散发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应考虑周围企业扩建时可能对本厂安全带来的影响。宜远离住宅区和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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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2.2条;
《氧气站设计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第3.0.2-2
空分装置的吸风口与散发碳氢化合物(尤其是乙炔)等有害气体发生源应有一定的的安全距离。吸风口空气中杂质允许极限含量应通过实际监测,符合《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表1的要求。
杂质名称及分子式 允许极限含量
乙炔 C2H2 0.5×10-6
甲烷 CH4 5×10-6
总烃 CMHN 8×10-6
二氧化碳 CO2 400×10-6
氧化亚氮 N2O 0.35×10-6
注:当吸风口空气中有害杂质含量超标且无法避免时,应在空分装置前采取针对性有效的分子筛吸附净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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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2.3条
空分装置吸风口处空气中的含尘量,应不大于3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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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3.1条
生产车间建、构筑物的生产类别和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详见《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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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3.2条
各建、构筑物及设施与特定地点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表3的规定。(详见《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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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3.3条a)
氧气(包括液氧)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的半径;与氢气储罐宜分开设置,必须相邻时,其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较大罐的直径。氧气与氮气、氩气储罐的间距及氮气、氩气主管之间的间距应满足施工和维修要求,且不宜小于2m。液氧储罐与液氮、液氩储罐额间距及液氮、液氩储罐之间的间距应满足施工和维修要求,且不宜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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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第4.3.3条b)
氢气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半径;固定容积氢气储罐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直径的2/3;固定容积氢气储罐与湿式、干式氢气储罐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罐中较大罐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