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并有效执行,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
-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企业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价准则、方法、职责和任务等。
2.企业应定期对工艺过程、作业活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记录评价结果。
-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企业应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
2.在开展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的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形成较高以上风险项及相关问题隐患清单。
3.制度措施清单是针对上述问题隐患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管理、培训、防护和应急等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岗位员工应熟悉“两个清单”并在工作中应用。
-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 GB 30871-2014)
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应规范;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
-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现场安全交底,内容包括:作业条件、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及防范措施等。
2.承包商应掌握安全培训及安全交底的内容。
-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 企业应定期对岗位人员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核对考核内容与所培训的操作规程的符合情况。
2.企业应在作业现场存有最新、有效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3.操作人员应掌握主要工艺控制指标的控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