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3.3 条
4.13.3 企业作业许可应执行一事一审批;作业环境、条件和作业内容发生变化时 ,应重新进行作业许可审批;作业许可票证应存档。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3.4 条
4.13.4 作业许可审批前 ,应开展作业人员能力评估、作业风险分析、作业设备设施完好性及适用性确认、现场作业环境检查、风险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核查 ,并明确应急处置措施。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3.5 条
4.13.5 作业许可监护人、作业人应经过相关培训 ,熟悉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作业风险及管控措施、审批步骤和工作要求。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3.6 条
4.13.6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 ,应执行 GB30871 中作业许可相关规定。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3.7 条
4.13.7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许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作业许可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及时分析整改发现的问题 ,持续提升作业许可管理水平。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3 条
4.14.3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凭合格证或人员身份证明入厂 ,保存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对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培训的承包商人员进入厂区。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5 条
4.14.5 企业应为承包商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6 条
4.14.6 作业前 ,企业应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 ,告知承包商作业现场周边潜在的火灾、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等的风险及可能的作业风险 ,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和要求等。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7 条
4.14.7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管 ,对特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应全程视频监控;应建立对承包商的监督检查记录 ,保存承包商在本企业作业中的事故事件记录。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8 条
4.14.8 企业应与承包商建立沟通机制 ,定期进行沟通 ,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变更信息(环境、作业范围、安全管理要求)、作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事故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