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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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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 GB 30871-2014)
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应规范;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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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2.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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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现场安全交底,内容包括:作业条件、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及防范措施等。
2.承包商应掌握安全培训及安全交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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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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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 企业应定期对岗位人员开展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核对考核内容与所培训的操作规程的符合情况。
2.企业应在作业现场存有最新、有效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3.操作人员应掌握主要工艺控制指标的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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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
1. 停车过程中的设备、管线低点的排放应按照顺序缓慢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
2.设备、管线吹扫处理完毕后, 应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联系。
3.抽堵盲板作业应在编号、挂牌、登记后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并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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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在使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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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焚烧炉(RTO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苏应急〔2021〕46号)第6.1.4条
6.1.4企业应制定RTO炉系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作业指导书;制定工艺控制卡片,明确操作参数、自控联锁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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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焚烧炉(RTO炉)系统安全技术要求》(苏应急〔2021〕46号)第6.2.1条
6.2.1RTO炉系统投运前,应对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治理设备、附属设备的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RTO炉系统进气品种及危险特性、防护措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岗位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设备运行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RTO炉系统安全运行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