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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1.1.1条
5.1.1.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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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1.1.2条
5.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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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1.1.3条
5.1.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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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1.1.4条
5.1.1.4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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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1.2.1条
5.1.2.1 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n1) 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n2) 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n3) 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n4) 目标予以量化;/n5) 公众易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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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1.4.2条
5.1.4.2 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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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4.2.1条
5.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n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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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第5.1.1.1条
5.1.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3013-2008第5.1.1条款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其安全承诺内容包括:/na)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nb)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nc)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nd)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n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nf)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n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或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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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第5.1.1.2条
5.1.1.2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并主持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n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订相应实施方案。保存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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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3017—2008)第5.1.1.1条
5.1.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 3013--20 08第5.1.1条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内容应至少包括: a)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 b)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 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d)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 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相关方的承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