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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第5.5.4.2条
5.5.4.2/n安全工艺参数应满足下列指标:/na)进入电解槽盐水无机铵含量≤1mg/L,总铵含量≤4mg/L;/nb)氯气总管中含氢≤0.004(体积分数);/nc)氯气液化尾气中含氢≤0.04(体积分数);/nd)液氯产品纯度≥0.996(质量分数),含水≤0.0004(质量分数),三氯化氮含量≤0.00004/n(质/n量分数);/ne)液氯的充装压力≤1.1MPa;/nf)液氯钢瓶充装系数为1.25kg/L,液氯罐车充装系数为1.20kg/L;/ng)液氯储槽、计量槽、汽化器中液氯充装量不得超过容积量的8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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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3017—2008)第5.5.4.3条
5.5.4.3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a)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b)气化炉氧油比0.85~0.90; 回收吹风气燃烧炉上段温度≥750℃;d)高压甲醇塔、烷化塔、提温换热器、氨合成塔塔壁温度≤120℃; e)尿素合成塔出口物料含镍量0.2 ppm; f) 入尿素塔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0.004~0.006(体积分数);g)液氨贮槽充装量禁止超过贮槽容积的85%,粗甲醇贮槽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90%。5.5.4.4企业对生产装置开车过程应严格控制,保证装置开车过程安全。装置开车前要对监测报警系统、联锁设施、盲板抽堵、防护、通风、消防、照明等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榆查,并填写生产系统开车条件确认单。做到:a)有需拆卸的盲板均已按照要求拆卸完毕,并得到确认;b)所有机泵试运行合格; c)监测报警系统试验合格;d)系统试压、气密、吹扫、清洗、置换合格,管道中含氧量小于0.005(体积分数);e) 系统仪表调节器、调节阀、联锁系统调校试验合格;f) 安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配备就绪; g)分析仪器准备就绪; h)电气供电系统准备就绪; i)通讯器材、照明设施准备就绪; j)公用工程条件符合开车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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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 ) 第4.1.15条
4.1.15充(灌)装站、汇流排间、空瓶和实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na) 汇流排间、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若空瓶和实瓶储存在封闭或半敞开式建筑物内,汇流排间应通过门洞与空瓶间或实瓶间相通,但各自应有独立的出入口。/nb) 当实瓶数量不超过60瓶时,空瓶、实瓶和汇流排可布置在同一房间内,但实瓶、空瓶应分开存放,且实瓶与空瓶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3m。空(实)瓶与汇流排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2m。/nc)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不应与仪表室、配电室和生活间直接相通,应用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如需连通,应设双门斗间,门釆用自动关闭(如弹簧门),且耐火极限不低于0.9h。/nd) 空瓶间和实瓶间应有支架,栅栏等防止倒瓶的设施。/ne) 汇流排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内通道的净宽应根据气瓶的搬运方式确定,一般不宜小于1.5m。/nf)汇流排间应尽量宽敞。汇流排应靠墙布置,并设固定气瓶的框架。/ng) 实瓶间应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气瓶。/nh) 空瓶间和实瓶间宜设气瓶装卸平台。平台的高度应根据气瓶装卸形式确定。平台上的雨篷和支撑应采用阻燃材料。/ni) 氢气充(灌)装间不应存放实瓶,空瓶数量不应超过汇流排待充瓶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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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2014 ) 第2.0.9条
2.0.9 液体储罐区 liquid storage area 由若干个储罐组集中布置的区域,含与之配套的泵区、配电、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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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3.7.5条
3.7.5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少疏散净宽度不少于3.7.5表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少净宽度不宜少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少净宽度不宜1.40m,门的最少净宽度不宜少于0.90m。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数计算。 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少净宽度不应少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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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5.5.15条
5.5.15?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n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对于/n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 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n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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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5.5.18条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n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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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5.5.20条
5.5.20 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n1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n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 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n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n2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3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 、外门 、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 5.5.20-2的规定计算确定。 4 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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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5.5.30条
5.5.30?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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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 第6.4.5条
6.4.5?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n1 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n2 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n3 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n4 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n5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