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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2.2条
5.5.2.2 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n1) 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n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的控制室或操作室;/n2) 按照 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n3) 宜按照SH903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n4) 按照 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n5)按照 GB50160、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n6)按照 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n7)按照 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n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06;/n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和/或报警安全联锁/n装置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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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9.6.1条
5.9.6.1 企业宜按照AQ/T 900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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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2013)第4.4条
4.4 标志大小/n通常情况下,横版标志的大小不宜小于80 cm×60 cm,竖版标志的大小不宜小于60 cm×9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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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2013)第5.4.3条
5.4.3 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 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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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6-2008)第5.5.2.1b条
5.5.2.1b/nb)氢气系统:/n1)电解厂房、合成盐酸操作室、氢气压缩机或鼓风机房等可能泄漏氢气的区域应设置固定/n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满足SH3063—1999;/n2)氢气贮罐的放空阀、安全阀和管道系统均设置放空管,放空管高度及要求应符合/nGb4962;/n3)氢气生产的厂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n4)有可能泄漏氢气的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n5)从事氢气操作人员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n6)氢气系统设备、管线等设施设置消除静电设施,应符合HGT20675—1990或/nSH3097—2000;/n7)氢气系统防雷设施应符合Gb50057;/n8)氢气系统应设置自动放空安全水封及蒸汽或氮气稀释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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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 3017—2008)第5.5.4.3条
5.5.4.3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a)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b)气化炉氧油比0.85~0.90; 回收吹风气燃烧炉上段温度≥750℃;d)高压甲醇塔、烷化塔、提温换热器、氨合成塔塔壁温度≤120℃; e)尿素合成塔出口物料含镍量0.2 ppm; f) 入尿素塔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0.004~0.006(体积分数);g)液氨贮槽充装量禁止超过贮槽容积的85%,粗甲醇贮槽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90%。5.5.4.4企业对生产装置开车过程应严格控制,保证装置开车过程安全。装置开车前要对监测报警系统、联锁设施、盲板抽堵、防护、通风、消防、照明等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榆查,并填写生产系统开车条件确认单。做到:a)有需拆卸的盲板均已按照要求拆卸完毕,并得到确认;b)所有机泵试运行合格; c)监测报警系统试验合格;d)系统试压、气密、吹扫、清洗、置换合格,管道中含氧量小于0.005(体积分数);e) 系统仪表调节器、调节阀、联锁系统调校试验合格;f) 安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配备就绪; g)分析仪器准备就绪; h)电气供电系统准备就绪; i)通讯器材、照明设施准备就绪; j)公用工程条件符合开车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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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化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T 4219-2012 ) 第9.6.3条
9.6.3产生粉尘、毒物的作业场所、过程、设备,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按AQ/T9002 的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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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第9.1.3.3条
9.1.3.3 湿式柜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方法分为涂肥皂水的直接试验法和测定泄漏量的间接试验法两种,无论采用何种试验方法,只要符合要求都可认为合格。/n——直接试验法;在各塔节及钟罩顶的安装焊缝全长上涂肥皂水,然后在反面用真空泵吸气,以无气泡出现为合格;/n——间接试验法∶将气柜内充入空气,充气量约为全部贮气容积的90%。以静置1d后的柜内空气标准容积为起始点容积,以再静置7d后的柜内空气标准容积为结束点容积,起始点容积与结束点容积相比,泄漏率不超过2%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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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第6.1条
6.1危险标识 a) 适用范围: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 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b)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150 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 2893的规定。c)表示场所: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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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安全规程》(GB 12710-2008) 第9.1.4条
9.1.4 翻车机转到90°时,其红色信号灯熄灭前禁止清扫车底。翻车时,其下部和卷扬机两侧禁止有人工作和逗留。